中新網廈門9月4日電 (記者 楊伏山)廈門市公安局4日對外披露,該局經偵部門日前成功勸投引渡3名分別逃往菲律賓、泰國、老撾的境外在逃人員。
  廈門警方稱,今年8月至12月份,中國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部署開展“獵狐2014”緝捕境外逃犯專項行動,該市在不到一周時間內,成功勸投引渡張某水、洪某晶、洪某漢等3名境外在逃人員,實現該市“獵狐2014”專項行動工作開門紅。
  據介紹,今年8月下旬,該市抽調經偵支隊8名警力組成的工作組得知“2013.8.22”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專案涉及境外逃犯較多、勸投條件較好等因素,聯合集美、同安公安分局認真梳理逃犯線索,展開強大規勸攻勢。
  “2013.8.22”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發後,犯罪嫌疑人張某水(男,41歲,福建省晉江市人)、洪某晶(男,35歲,福建省晉江市人)分別潛逃至菲律賓和泰國。集美和同安公安分局分別立案,對兩名犯罪嫌疑人實施上網追逃。
  今年8月下旬,集美經偵大隊幹警多次前往晉江走訪犯罪嫌疑人張某水、洪某晶的家屬及其社會關係人、村幹部等,督促、規勸逃犯主動投案自首。懾於法律的強大壓力,兩名犯罪嫌疑人放棄僥幸心理,決定回國投案自首。
  8月25日11時,潛逃至菲律賓的犯罪嫌疑人張某水在親屬的陪同下,從菲律賓乘機抵達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入境投案自首;當晚20時,另一潛逃至泰國的犯罪嫌疑人洪某晶也從泰國乘機抵達廈門高崎國際機場投案自首。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洪某漢也同樣因涉嫌“8.22”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於2013年11月被經偵支隊立案偵查,後洪某漢潛逃偷渡至老撾。經偵支隊對其進行上網追逃。
  該市經偵支隊直屬一大隊民警多次前往洪某漢家中,耐心做其家屬思想工作,全力督促其投案自首。8月26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晶投案自首後,表示願意以好友的身份協助集美警方規勸洪某漢回國自首。經洪某晶的對其進行政策、法律教育和親情感化,洪某漢答應投案自首。
  8月30日,犯罪嫌疑人洪某漢到老撾磨丁口岸投案自首。按照中國與老撾的引渡條約,洪某漢在邊境將被引渡移交中國雲南磨憨邊檢站。目前,該犯罪嫌疑人已被押解回廈。(完)  (原標題:廈門警方勸投引渡3名境外在逃人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v28fvknw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