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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
  房叔
  據新華社電 2013年初,合肥“房叔”方廣雲東窗事發,其大量侵吞安置房屋的事實逐漸浮現在公眾面前。今年1月24日,方廣雲的女兒與女婿因涉嫌貪污罪在合肥市瑤海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5月16日上午,該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宣判。
  起訴書指控,2005年底,被告人方某、範某(方廣雲的女兒、女婿),將他們二人及其子等五人戶口遷至合肥市磨店鄉站北社居委,後在該地拆遷安置過程中,時任站北社居委書記的方廣雲利用負責審核拆遷安置的便利條件,為方某、範某偽造了虛假的證明材料,非法套取270平方米的拆遷安置面積,併在市區方橋新鎮小區占有三套安置房。後因群眾舉報,兩人將侵占的三套房屋全部退還。
  庭審時,辯護人提出,兩被告人不屬國家工作人員,不具備貪污罪的主體資格,兩人本來就可以獲得相應的拆遷安置房屋,只是屬於違規的提前安置。而據方廣雲供詞稱,女兒一家按照政策當時是不具備分房資格的。
  法院經審理認為,兩被告人與方廣雲經事先合謀,並相互勾結,利用方廣雲的職務之便,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分工實施違規遷移戶口、虛假辦理拆遷安置相關手續等行為,騙取管委會拆遷安置房及拆遷補償費,價值共計602353.1元,被告人方某、範某的行為均已構成貪污罪。
  鑒於方某、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且在接到紀委電話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認為可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院遂以貪污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方某、範某有期徒刑五年,並分別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4萬元。兩人當庭表示將上訴。
  (原標題:女兒女婿各獲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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